为了激发广大读者的学习热情,充分发挥宝应县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作用,加强城市文化建设,进一步倡导全民阅读,在全社会营造读书求知的良好氛围,吸引广大读者走进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引导广大民众关注、关心公益文化事业,宝应县图书馆将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优秀读者”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3日
2.评审时间:2025年4月24日— 5月9日
3.公布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
持宝应县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个人读者或亲子家庭,在宝应县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料一年以上者。
2.参评条件
(1)热爱图书馆,积极充分利用图书馆,文明、有效地利用馆藏文献资料,尊重、理解、支持、配合图书馆员的服务工作;
(2) 关心图书馆的发展,积极参与图书馆的志愿服务工作,对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3) 到馆次数多、借阅量大,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类读者活动(包括展览、讲座等);
(4)利用宝应县图书馆的馆藏文献资源取得了工作成绩或学习成绩;
3.评选数量
本次共评选优秀读者20名,亲子家庭5组。
4.参评方式
通过读者线下或线上自荐和图书馆各部室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参评。
(1)读者自荐:凡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并有意参评的读者均可自荐报名,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自荐信息,将申请表交宝应县图书馆备评。
报名方式如下:
1可在各开放部门的服务台领取《宝应县图书馆优秀读者申报表》(见附件);
2登录宝应县图书馆网站(http://www.bytsg.com/)下载申报表,填写后将表格交到各部门服务台。
(2)各部室推荐:图书馆各部室根据本部室读者概况、读者利用图书馆的频次、质量等,筛选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读者并经读者本人同意后向办公室报送参评名单及申报表。
自荐和推荐的参评读者申报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
5.评选方式
(1)初评:相关部门对有效日期内自荐和推荐的参评读者材料认真核实,将符合基本条件者统一报办公室审核。
(2)终评:办公室将初评名单报至馆务会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本年度优秀读者名单。
三、公布及表彰
2025年5月13日在宝应县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奖励表彰:
1.颁发荣誉证书及精美图书;
2.荣誉期内(1年)可享受每次外借8册中文图书待遇;
3.荣誉期内(1年)可享受新书荐购和优先借阅权;
具体表彰相关事项在公布评选结果时一并通知
宝应县图书馆
2025年3月30日



